妳只要開口我幾乎都會答應,我很少很少反對,我覺得在我的能力范圍內我做的到我就可以。
對我來說錢是其次,我希望妳開心後妳才能專心帶小孩。
5 年前結婚到現在,妳每一次說想買什麼我很少反對,只要妳開口說想買我就會匯款過去給你。
結婚時到現在 4 年多了,妳每月花的生活費大概 16~20 萬不等,我也從沒拒絕過,只要妳開口說多少錢我就給。
我知道妳生小孩後很辛苦,所以當初給妳在台北月子中心住 1 個多月讓妳養身體。
我也知道女人生產後通常要 1 年後才會有性慾,所以在妳懷孕期間及生產 1 年內我從來都不曾開口要過。
我也請保母 24 小時輔助妳顧小孩,讓妳能專心養身體,同時專人服務也能減輕妳的育兒壓力。
我尊重妳是因為我把妳放在心上,我不願意強迫妳勉強妳。
懷孕時及小孩出生後這段期間我都忍住。為此我關機 2 年半只因為妳曾說妳不想做。
我也不曾去外面找過,我覺得這是對家庭不負責,為了家庭我可以忍耐關機 2 年半。
今年小孩 2 歲多了,我覺得應該差不多了,問你可不可以來運動一下但妳卻擺臭臉對我,還說我只顧自己的慾望。
之後又常常因為小事不斷爭吵,可是妳照樣花費,生活開銷跟以前一樣。
我也只是希望 1 個禮拜或是 2 個禮拜做一次,這樣妳也不願意,我慢慢感覺我只是妳跟小孩的提款機,缺錢才找我。
慢慢地我覺得我的付出、我的堅持、我對家庭的責任是錯的。
我做到一位老公的責任、一位爸爸的責任,但你呢?
妳有做到老婆責任、有做到媽媽責任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