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是這樣的,弟弟即將結婚。
弟媳的娘家買了間房子,美其名說嫁妝!卻是「婚前購得」,且貸款貸好貸滿。裡面也空空如也,光是裝潢、所有家電、冷氣搞一搞也要兩百萬。弟媳連門框、地板全部都要改成她想要的樣子!
在聊裝潢過程中,她提及以後會有爸媽的房間。娘家出的錢,有住的權利也很合理。但是裝潢的錢是我弟弟要負擔,日後貸款也是我弟弟要負擔。然後他卻沒有任何權益?比租屋還不如!
因此我弟便和父母商量,他想把結婚基金跟裝潢的錢拿去買「婚前自己的房子」,但可能會有點不足頭期款,父母便說要贊助四百萬。等于弟弟只需貸款五成的房貸。至于他老婆的房子他就不想去干涉了。
這時候老婆卻不開心了,她認為這樣不公平。喔!弟弟買來的房子就是婚房,以後貸款 + 家用弟弟負責。
我爸媽有自己的房子,不會要求去同住。
這件事情是我媽跟我說的,年輕人的事情他們也沒干涉,是弟弟回來借錢才知道原委。目前只有提親階段。
我聽了也覺得哪裡怪怪的,我若是女主角(弟媳),可能也會不開心,但是我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