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到底該怎麼拒絕
最近賣掉了一間透天厝 3200 萬。
被前女友跟她媽媽知道,要求我還給她們獲利差額。因為,當初這間透天厝才買 1200 萬,她媽媽有幫忙 500 萬。
我們在一起快 20 年,今年年初分手。我也從銀行借貸 500 萬還給她媽媽,利息就當這幾年她女兒住的房租。
結果現在跟我說,說透天厝他們有一半的產權,獲利要對半才算數。
我也不想鬧的太難看,畢竟這麼熟。我到底該怎麼拒絕?